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噶尔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

· 2024-02-21

噶尔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

项目概况:

噶尔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,网址 http://ggzy.xizang.gov.cn/ 获取招标文件,并于 2024 03 12 10 50 (北京时间) 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网址 http://ggzy.xizang.gov.cn/)。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1、 项目编号: GZFCG2024-18484

2、项目名称:噶尔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

3、预算金额: 689.00万元(大写:陆佰捌拾玖万元整)

最高限价: 688.628万元(大写:陆佰捌拾捌万陆仟贰佰捌拾元整)

其中:

第一标段:

最高限价: 248.84万元(大写:贰佰肆拾捌万捌仟肆佰元整)

采购需求: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、五分类血球仪等设备采购,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

第二标段:

最高限价: 268.60万元(大写:贰佰陆拾捌万陆仟元整)

采购需求: 24小时动态心电图机、心电图机带远程分析诊断等设备采购,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

第三标段:

最高限价: 171.188万元(大写:壹佰柒拾壹万壹仟捌佰捌拾元整)

采购需求:电子喉镜、微波治疗仪等设备采购,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

4、合同履行期限: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

5、交货地点: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

6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
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:

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

(一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(二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(三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(四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(五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
2.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本项目执行《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》 (国发[2022]12 号)、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》财库[2022]19 号、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库[2014]68 号)、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》(财库[2017]141 号)、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9〕18 号)、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》(财库[2019]9 号)、《关于印发<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(试行)>的通知(财办库[2020]123号)》等政策;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。

3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
3.1 第一标段、第二标段、第三标段:投标人需提供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、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》;

三、获取招标文件

时间: 2024 02 21 00 00分 2024 02 27 23点59分 ,(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)

地点: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 http://ggzy.xizang.gov.cn/ )上免费获取。

方式: 网上下载,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,网址: ggzy.xizang.gov.cn)(说明: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)查阅招标文件。

售价:本项目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四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、开标时间和地点

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 2024年03月12日10点50分 (北京时间)

开标地点: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1室

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网址: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( http://ggzy.xizang.gov.cn/)提交电子投标文件。

五、 公告发布的媒介

本次招标公告在《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》、《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》、《中国政府采购网》上发布。

、公告期限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。

、其他补充事宜

1、 根据《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库〔 2016〕125 号)、《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9〕38号)的要求,被信用中国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、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 ;被中国政府采购网( www.ccgp.gov.cn)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;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(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)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;

2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,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。

(注: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,须供应商远程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,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在电脑上安装好 CA驱动,否则影响解密工作一切后果自己承担)。

4、因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,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,故本项目相关澄清、更正、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,本次招标公告在《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》、《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》、《中国政府采购网》上发布,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上述媒体,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、更正、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自行承担。

5、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,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;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,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,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。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,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。

备注: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,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,否则投标文件无效。

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
1.采购人信息

称:噶尔县人民医院

址: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迎宾大道 42号

联系方式: 普珍 13628973119
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称: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
地 址:阿里地区文化路中段蓬莱生态园 1号楼8288号

联系方式:王先生 18793145588/0897-2899622

3.项目联系方式

人: 普珍

联系电话:136289731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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