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,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编号:2024-JWGDYY-W4147
采购文件编号:GPCGD24BZ07HX054F
项目名称:某单位采购十四五规划设备项目
采购方式:询价
预算金额:2,790,000.00元
采购需求:
合同包1(康复训练设备):
合同包预算金额:980,000.00元
合同包最高限价:980,000.00元
品目号 | 品目名称 | 采购标的 | 数量(单位) | 技术规格、参数及要求 | 品目预算(元) | 最高限价(元) |
1-1 | 物理治疗、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| 全身康复训练系统 | 1(台) | 详见采购文件 | 980,000.00 | - |
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
合同履行期限:合同签订之日起 9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。
合同包2(低温镇痛设备):
合同包预算金额:500,000.00元
合同包最高限价:500,000.00元
品目号 | 品目名称 | 采购标的 | 数量(单位) | 技术规格、参数及要求 | 品目预算(元) | 最高限价(元) |
2-1 | 其他医疗设备 | 低温冲击镇痛仪 | 1(台) | 详见采购文件 | 500,000.00 | - |
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
合同履行期限:合同签订之日起 9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。
合同包3(磁刺激设备):
合同包预算金额:600,000.00元
合同包最高限价:600,000.00元
品目号 | 品目名称 | 采购标的 | 数量(单位) | 技术规格、参数及要求 | 品目预算(元) | 最高限价(元) |
3-1 | 其他医疗设备 | 经颅磁刺激仪 | 1(台) | 详见采购文件 | 600,000.00 | - |
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
合同履行期限:合同签订之日起 9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。
合同包4(心理健康设备):
合同包预算金额:300,000.00元
合同包最高限价:300,000.00元
品目号 | 品目名称 | 采购标的 | 数量(单位) | 技术规格、参数及要求 | 品目预算(元) | 最高限价(元) |
4-1 | 其他医疗设备 | 身心反馈测评系统 | 1(台) | 详见采购文件 | 300,000.00 | - |
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
合同履行期限:合同签订之日起 9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。
合同包5(训练伤设备):
合同包预算金额:410,000.00元
合同包最高限价:410,000.00元
品目号 | 品目名称 | 采购标的 | 数量(单位) | 技术规格、参数及要求 | 品目预算(元) | 最高限价(元) |
5-1 | 其他医疗设备 | 便携式功能性电刺激治疗仪 | 1(台) | 详见采购文件 | 130,000.00 | - |
5-2 | 其他医疗设备 | 便携式超声骨密度检查仪 | 1(台) | 详见采购文件 | 80,000.00 | - |
5-3 | 其他医疗设备 | 群体运动心电监测系统 | 1(台) | 详见采购文件 | 200,000.00 | - |
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
合同履行期限:合同签订之日起 9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。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:
1.一般资格要求:
合同包1(康复训练设备):
(1)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询价文件要求: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,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;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,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;军队单位不作要求。报价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,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;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,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。
(2)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: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(附件3-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)。
(3)法定代表人授权书(含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(不含报价当月)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):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(附件3-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)(含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(不含报价当月)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)
(4)至申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,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:国有企业、事业单位、军队单位除外。
(5)供应商承诺声明:承诺声明应当包含:供应商诚信承诺、保密承诺、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、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、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、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、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、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、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。
(6)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(报价截止时间前)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: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、对账单等判定,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(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);军队单位不作要求;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,提供相应证明材料。
(7)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(报价截止时间前)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: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(税务)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,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;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,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。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。
(8)报价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: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、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(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)、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,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,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。军队单位、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,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。军队单位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,按实际年限提供。
(9)纸质报价文件密封满足询价文件要求:纸质报价文件密封满足询价文件要求。
合同包2(低温镇痛设备):
(1)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询价文件要求: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,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;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,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;军队单位不作要求。报价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,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;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,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。
(2)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: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(附件3-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)。
(3)法定代表人授权书(含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(不含报价当月)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):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(附件3-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)(含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(不含报价当月)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)
(4)至申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,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:国有企业、事业单位、军队单位除外。
(5)供应商承诺声明:承诺声明应当包含:供应商诚信承诺、保密承诺、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、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、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、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、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、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、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。
(6)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(报价截止时间前)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: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、对账单等判定,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(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);军队单位不作要求;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,提供相应证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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